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银川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和《银川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列为今年的立法计划,在3月初召开的银川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初审了《银川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和《银川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草案)》,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近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垃圾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并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和相关部门召开了立法咨询论证会。
立法咨询委员建议,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中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议把声音、水域、高速公路和省道两侧的广告纳入法规。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要加强行政许可,严格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管理、准运条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实施密闭化、规范化管理,重点打击超载、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在全面听取立法咨询委员的修改意见后,银川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修改条例草案时要做好“加减法”,在涉及建筑垃圾管理和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上做好加法,增加并丰富相应条例内容;在规范文字表述上,要做好文字减法。同时,要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实用性,要推动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切实考虑实施的可操作性。
来源: 银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