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7月5日启动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整治分为宣传发动、全面整治、长效管理三个阶段。按照“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要求,长兴县通过对区域内公路铁路沿线、中心城区、乡镇(街道、园区)集镇规划区户外广告专项清理整治,整顿拆除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规范经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编制公路铁路沿线、中心城区、乡镇(街道、园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完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构建规范、有序、统一的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广告行业健康发展。按照整治目标任务,2013年8月30日前,要基本完成全县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200米可视范围内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拆除率为50%;完成普通国省道用地及外缘起向外100米范围内、重要县道用地及外缘起向外50米范围内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拆除率为50%;完成中心城区规划区域及乡镇(街道、园区)集镇规划区域内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来源:长兴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