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批转了市城管局《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此次户外广告整治范围,即禄口机场外部及全市高速公路用地(含收费站区、服务区)及高速公路隔离栏外100米范围内。具体包括:对照《南京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规划》中有关南京禄口机场的规划标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高立柱、落地、楼顶及其他形式的户外广告;《江苏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办法》颁布以来高速公路沿线新设的各类广告;全市高速公路沿线30米范围内高立柱广告(不含收费站区和服务区);原100米范围内因道路拓宽进入30米范围内的高立柱广告。
此外,全市高速沿线30米外未经审批的高立柱广告(原江宁、江浦、六合、溧水、高淳县建设局、规划局审批的属正规许可,其他街、镇、村等审批的为无效许可)也将拆除。按规划要求拆除绕城公路、沪宁连接线两侧及机场高速翠屏山服务区以北高立柱广告。
此次整治包括机场高速、沪宁高速等市内15条高速公路。根据前期调查,15条高速公路沿线目前共有661块户外广告牌,其中经过审批的270块,未经审批的391块。也就是说,未经审批、需要限期拆除的占了近60%。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