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泰囧》分账4.6亿 徐峥团队占股10%

发布日期:2013-01-24    【字号:  

    针对部分媒体质疑《泰囧》票房结算的情况,光线传媒(300251)今日发出澄清公告。《泰囧》预计给光线传媒带来的总票房分账收益约为4.65亿元,其中,2012年确认的约为3.7亿元。同时,徐峥作为创下国产电影票房纪录影片的导演,其团队享有该片10%的股份。

  光线传媒在澄清公告中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以及行业惯例,票房收入首先需缴纳5%的电影基金,3.3%的营业税,剩余部分按照与院线签订的分账比例进行分配,一般发行公司分回比例为总票房的37%~38%。同时,公司确认收入一般根据各院线每天报送给公司的结算单,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收到的票房结算单金额为9.84亿元,公司2012年确认的票房分账收入约为3.7亿元。 此外,截至2013年1月22日,经公司初步估算,票房已经达到12.4亿,总的票房分账收入约为4.65亿元,该影片的票房分账收入会分别在2012年度和2013年度确认。

  同时,光线传媒表示,该影片虽为中等规模制作电影,但是由于后期宣发成本较高,投资加宣发的成本远高于3000万元。而对徐峥团队的收益,光线传媒也表示,根据与导演团队及其他相关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导演团队及其他相关方享有该片10%的股份,并根据票房对主创有适当奖励。(仁际宇)

(转自行业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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