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一意见,山东省将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拓展适合广告产业发展特点的贷款融资方式和相关的保险服务;支持广告企业用市场运作方式筹措发展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中长期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债券。同时,山东省鼓励重点园区(基地)、重点龙头企业通过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将拟上市广告企业纳入全省上市企业资源后备库,享受“山东省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等政策扶持。
山东省还将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广告业发展,鼓励外资投资广告企业,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向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以及运用新技术、新业态的广告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引导广告企业实施股权质押、债权质押、动产抵押贷款,开展广告企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为广告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据介绍,山东省将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和先进技术、主业突出、核心创新能力强且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型广告企业集团;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广告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联盟等方式扩大市场份额。
截至2010年底,山东省广告经营单位发展到15095户,从业人员9.6万人,年实现广告经营额85.9亿元,广告市场专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广告人才队伍日益壮大,在扩大生产、引导消费、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